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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度全县水利电力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经县人社局同意,现将2026年度全县水利电力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专业划分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领域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评审机构
中江县水利电力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中江县水利局,负责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标准
申报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员。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三)其它申报要求
1.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立。
2.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需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和成绩合格证明。
三、答辩
评委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和时间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
四、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 核。网址: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 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 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 评审信息系统,选择中江县水利电力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 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主管部门、水利部门、人社部门顺序审核。企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县水利部门、县人社部门顺序审核。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论文、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作为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 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 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伪造申报评审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失信名单,并按规定实施惩戒。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1.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 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 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取得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信息。根据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申报人员通过“学信 网 (www.chsi.com.cn/)” 和“学位网(www.cdgdc.edu.cn/)” 进行查验,并上传查验报告。中专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3.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或任职 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
4.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如果以职业资格作为条件申报的,须按要求上传证书注册和单位聘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 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7.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 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8.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逐项 上传佐证材料。
9.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条件年限的考核情 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0.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字数不少于500字。要求业绩内容具体详实,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申报人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个人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1500字左右,但不少于500字)。
(3)公示结果证明。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4)其他。推荐单位推荐函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二)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申报材料后自动生 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加盖手指印),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20日18: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18: 00(逾期不再受理)。
(三)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6月6日18:00。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部门审核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3日18: 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6月16日- 6月18日,报中江县水利局政工人事股(402室),联系电话:0838-6283001(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南段684号)。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齐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凡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的规定标准收取,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讫。
(三)联系人:邱云花
联系电话:0838-6283001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 9:00-12:00,14:00-18:00)
中江县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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